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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3D打印的知识产权难题:法律何去何从?

文章和图片来源:        时间:2024.09.05        点击率: 140

 

3D打印如同其他任何行业一般,在各个层面都充斥着有关知识产权法的考量。从上传和分享设计文件时需要注意版权的3D打印爱好者,以及凭借专利发现并用商标维护营销的跨国企业。各方受这些法律的影响并非均等:在知识产权层面(金钱或其他方面)获益更大的一方,倘若不遵循规定,将会遭受更为严峻的后果。目前,舆论普遍认为这些法律有时过度倾向大公司,对小公司和个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寻求改革期待3D打印行业更为公平。


前不久Stratasys起诉了深圳拓竹等五家中国公司侵犯了它的10项专利,若胜诉,可能会让更多制造商面临诉讼。但这些专利侵权索赔实际上意味着什么?



为了研究知识产权以及其与3D打印的关联,我们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术语的定义。世界贸易组织将知识产权定义为:“赋予个人对其思维创造物的权利”。此定义涵盖了两个类别:其一为版权,为原创作品(归属于个人或者公司,个人在工作中创作的也包含在内)赋予所有权;其二为工业知识产权,包含商标、专利以及商业秘密。

接下来,跟随TCT小编一起深入探究3D打印行业知识产权历史及现状。



版权法通常与3D打印领域中的个体制造者相关,涵盖了诸如Thingiverse、Cults、MyMiniFactory以及Printables等国外网站上由创客生成的设计文件。近些年来,这些网站的人气急剧攀升。


这些网站上的文件基于多种许可提供,包括知识共享许可。这些是由非营利组织监管的公共版权许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为创作者赋予了一种明确主张其作品合法权利的方式,同时使得其他人能够从这些创作中获益。对于3D打印网站来说,这意味着可从中获取用于制作打印件的网格文件。

用户能够依照他们期望文件被运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准许其作品的商业使用和改编(“衍生作品”)。事实上,澳大利亚知识共享组织给版权持有者提供了一个交互式流程图,用以协助他们依照自身的意愿选取最为适宜的许可证。

*知识共享许可(来源:Systeme D/Creative Commons)

重要的是切勿忽视大局:数百万个人使用这些3D打印文件网站,在大多数情形下,版权法均可顺利施行。3D建模网站Titancraft的Andrew Stockton阐释道,他对于知识共享许可的选择取决于其制作文件的缘由。“倘若我制作此物品是为了消遣,我会采用 CC0 或者署名许可。如果我不打算从中赚钱,我觉得那就任由人们处置吧。倘若这与我的业务(游戏微缩模型)相关,我会使用禁止商业使用许可。”


知识产权法在3D打印领域对人们的影响因其业务细分领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鉴于Stockton先生的3D打印模型的价值在于定制而非文件本身,因此未经授权使用其模型对他的影响较小,但对于业务涉及文件本身的人员而言,侵犯版权法是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需要牢记的是,个人的利益关联会因其所处状况而有所不同。



相反,其他用户可能会根据他们所使用文件的所属实体而更加关注。倘若他们使用的是源自大型组织而非个人的授权材料,其可能会表现得更为审慎。这种情形颇为常见:2017年,迪士尼在要求Thingiverse下架《星球大战》相关文件后激起了争议;2022年,本田也要求3D打印机制造商Prusa 删除所有带有本田品牌标识的文件。然而,如今快速浏览Thingiverse会发现许多文件带有商标标识,这确实表明法律并非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


当版权侵权指控引发法律诉讼时



随着网站规模的扩大,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凸显。尽管大多数文件在日常使用中并无问题,但在3D打印领域,牵涉版权法的复杂法律纠纷却时有发生。2017年,Just 3D Print从Thingiverse下载了多个STL文件,并将其用作Ebay商品列表上传。当文件上传者要求Just 3D Print删除这些文件时,Just 3D Print回应称它们现在已属于公用领域。


Just 3DPrint对多个机构提起了诉讼,包括Stratasys、3DR Holdings和TechCrunch。原因在于它们对该情况的报道具有“诽谤性质”。这些机构曾声称Just 3D Print 的行为构成了版权侵权;据Just 3D Print称,TechCrunch和Stratasys的文章导致他们失去了一个每月可带来200万美元收入的产品线。最终,除针对Stratasys的案件外,这些诉讼均以Just 3D Print的败诉收场。


*Just 3DPrint 的Ebay清单



专利法在工业3D打印领域的创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第一台由3D Systems的Chuck Hull成功发明立体光固化成型技术设备,于1984年提交立体光固化成型设备 (SLA) 的专利申请。自那时起,伴随各公司决意守护自身创新成果与新兴技术,专利数量迅猛递增


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增材制造专利申请以年均36%的速率增长,这比同期欧洲专利局(EPO)专利申请的年均增长率(3.5%)超出十倍不止。在2020年,有800件申请被呈交。在2010年-2018年期间,在健康领域专利申请最为常见(2018年达907例),其次是能源领域(同年436例),然后是交通领域(同年278例)。

*ChuckHull,首台3D打印机的发明者。(来源:National Innovators Hall of Fame/3D Systems))


专利法会对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



随着3D打印机制造商和开发新技术的初创企业不断涌现,专利法对3D打印行业产生持续影响,但对企业的影响没有得到充分讨论。首先,与版权等自动授予的权利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获得,并且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根据法律资源网站BitLaw披露,美国申请专利费需要支出约15,000到20,000美元。


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一些费用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例如为确保新技术是真正原创的,而非现有技术,需要在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搜索。此外,行政管理费也是进入官方专利名单后需要支出的一笔费用。这些高昂费用意味着,理论上,只有真正有价值的发明才能成为专利,同时,小型企业可能难以通过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发明。


2012年,3D Systems对Formlabs提出了多项专利侵权指控,其中包括1997年3D Systems申请成功的立体光刻专利。这起引发关注的专利诉讼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3D Systems授权Formlabs使用其专利制造和销售产品。作为交换,Formlabs同意在整个授权使用期间,按Formlabs产品净销售额的8.0%支付专利使用费。


企业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自有发明?



美国3D打印机制造商Desktop Metal表示,作为一家企业,主张专利权的风险在于可能面临第三方诉讼。如果法院做出不利裁决,可能会导致巨额成本支出,并且存在对方利用你的技术来对付你的可能性。因此,一些企业转而采用替代措施来应对专利问题,包括通过改变生产地点来保护机密信息。Desktop Metal 2020财年年度报告指出,打印使用的关键耗材,如专有树脂和粘合剂,均由企业内部或核心合作伙伴开发和生产,以确保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并符合企业配方和规格要求。


当企业将商业机密委托给服务供应商时,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纽约3D打印服务供应商MakeLab的联合创始人Christina Perla表示,文件的创作者拥有专利,MakeLab只是将文件变为现实,因此作为服务供应商是不会产生版权方面的复杂问题,但MakeLab收到的大部分受托文件都被视为商业机密。因此,企业会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文件被窃取,包括在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并且这些文件只与相关员工共享。


这些3D打印企业不遗余力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可见保密在3D打印行业的重要性,以及将商业机密作为一种非官方保护发明的方式所具有的价值。


*ChristinaPerla是纽约3D打印服务供应商Makelab的负责人(来源:Downtown Brooklyn)


企业可能面临的不仅是同行带来的法律后果,还有政府提出的法律责任。近期,美国多个政府部门对3D Systems处以高达270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企业与其中国子公司共享设计文件、详细计划和技术规格,促进3D打印。这违反了《出口管理条例》(EAR)19项规定。




让3D打印设备用户不再处处受限



1998年颁布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第1201条中有所规定,美国版权署将每三年审议一次《数字版权管理条例》(DRM)的豁免申请,旨在允许有充分理由的组织打破这些数字锁。2017年,Michael Weinberg提出申请解除限制规定,允许3D打印机用户解锁打印机,并具有自主选择打印材料的权利。Weinberg希望将版权法从任何关于3D打印机第三方材料的讨论中剔除,因为版权法不应介入其中。


2018年,Weinberg对Stratasys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但Stratasys表示,为了降低使用特定材料所涉及的风险,如火灾危险或有毒烟雾,管制3D打印机第三方材料是必要的。2020年,法院支持Weinberg的申请,并解除了3D打印机的材料限制。这意味着,在美国境内,使用者在自有3D打印机上使用自有材料是不会被起诉的,但也有例外情况,这仅适用于使用替代材料,而非访问设计软件、设计文件或专有数据。


RepRap运动为民主化的3D打印技术提供支持



不仅是版权法,其他组织运动也对缺乏民主化提出了质疑。以创客运动为例,已成为向公众分享和开发创意作品和设计文件的社会趋势。2005年,Adrian Bowyer在巴斯大学创立RepRap项目,RepRap是一台3D打印机原型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复制能力,能够打印出大部分其自身的塑料零件。项目设计得到了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授权。这项技术也成为了Prusa Research等企业的基石。

除了纯粹的好奇心驱使,Bowyer还希望让个人有机会亲自动手制作,从而为个人注入力量。Bowyer提到选择GPL的原因是GPL利用版权来促进项目源代码的开放,并要求后续开发者也有义务以同样的方式开放源代码。尽管使用了FDM/FFF技术,RepRap项目并未面临专利争议。根据欧洲专利法,对专利技术的研究可被视为合理使用。

有趣的是,Bowyer在Stratasys要求不使用其商标FDM之后,创造了FFF这个术语。RepRap运动的流行表明,即使不是企业,民主化的3D打印世界对消费者同样具有吸引力,并且在现有的例外情况和适用许可证下,实现这一目标相对容易。


另一非营利性实例是由欧盟资助的多学科联合开发的Projet FabricAr3v项目。该项目基于类似金属注射成型的技术为基础,使用颗粒作为材料,为中小企业、实验室和大学等组织机构提供成本较低的机器。


*右边机器所有的塑料零件,都是由左边机器生产的。Adrian Bowyer(左)和Vik Olliver(右)是RepRap项目的成员。(来源:RepRap)

除了版权法,专利法和3D打印也有其反对者。法律专业人士同样担心专利的标准过低。Lukaszewicz博士在论文《创客运动与专利法》中指出,近一半的专利实际上是无效的。这些专利不符合注册专利所需的标准,专利改革是有必要的。也有部分人认为,专利会削弱创新,并将难以在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开发自有工艺的规模较小的企业挤出市场。



知识产权法对于业余爱好者、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理论上,法律旨在保护创新和鼓励创造性的追求。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复杂的法律情况,从小型网格文件设计者到大型跨国企业,任何人都可能面临法律诉讼风险。此外,法律的裁决往往倾向于这些大型企业,并有时被认为对开放式创新持敌意(如Creative Commons所述)。


一些个人和组织,如Public Knowledge,长期推动创意作品的开放获取,并希望通过改革版权法来满足公众使用需求。就3D打印行业而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创新和商业成功的高度重视同样存在,这可能会导致有争议和细微差别的案件和裁决。总之,在3D打印领域中知识产权法的应用是一个复杂且微妙的问题,随着该领域的扩展,其重要性可能会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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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地点

3月17日 09:00 - 17:30
3月18日 09:00 - 17:30
3月19日 09:00 - 15:00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7.1&8.1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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